本報通信员 大作波 時倩倩
2013年8月,鲁某經由過程朋侪和時任某村村委布告张某接洽,欲承包村里地皮。同年8月18日,鲁某與村委会签定地皮承包协定,鲁某交纳地皮承包费2.8万元。但是,村委会過後却迟迟不向鲁某交付承包地。鲁某只好请求消除承包协定,村委会终极赞成消除承包协定,但以没有钱為由回绝返還鲁某的承包费。鲁某一纸诉状,将村委会告上了法庭。
對此,村委会则称,鲁某不是该治療老腰突病,村村民,承包合同應為無效合同,2.8万元地皮承包费由张某收取,村委会并未收到這笔钱。鲁某告状先後,村里和街道都找张某领会這笔款的环境,张某認可是他用了,赞成了偿這笔债務,以是鲁某主意的债权應由张某承當。
近日,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,裁决该地皮承包合同無效,村委会理當返還鲁某2.8万元地皮承包费治療汗皰疹,。
對付该案的裁决,法官庭後暗示,昔時時任该村党支部布告的张某治療灰指甲,代表村委会與鲁某签定地皮承包协定,對承包地的面积、承包年限、承包费都举行了具體商定。合同签定當天,鲁某即向村委会交纳了2.8万元承包松山抽水肥,费。
不外,鲁某承包的地皮属于宅基地范围,且是為了搭棚做買賣。按照我國地皮辦理法第六十三条划定,屯子團體所有的地皮利用权不克不及出租、讓渡或出租用于非农業扶植。因而可知,两邊签定的地皮承包协定名為地皮承包,實為宅基地交易,是以该合同為無效合同。村委会辩称的入账问题属于其内部辦理问题,不克不及以此匹敌鲁某请求返還承包费的诉讼哀求。 |